單單指湖南和湖北兩個省嗎(湖廣是指哪里)
現在,如果要合稱湖南和湖北,通常會簡稱“兩湖”,但實際這個地區(qū)還有個更古老的稱呼——“湖廣”,“湖廣”并不是“兩湖+兩廣”。
而是單單指湖南和湖北兩個省,這個稱呼其實并不僅僅是俗稱,還是舊稱,其實,湖南和湖北地區(qū)相當長時間都是同屬一個行政區(qū)的,而這個行政區(qū)的名稱就是湖廣,可是,湖廣又是怎么分家的呢?
咱們說說這“湖廣”的由來吧。
其實,湖南和湖北成一體始于元朝,大家知道,在元朝中國行政區(qū)劃出現了一個重大變革——行省制的出現,這其實是元朝在統一過程中軍事政治行動的需要。
“省”本不是行政區(qū)劃名,而是機構名(至今,日本和朝鮮等國都用省指代行政機關,比如外務省,防衛(wèi)省等),元朝在各地設置了“行省”。
所謂“行省”是“行中書省”的簡稱,表示其是中央政府(中書省)的派出機構,臨時控制某地,但久而久之,就由虛到實,變成相對固定的地方行政機構,于是“行省”成了行政區(qū)劃名稱。
不過,因為元朝是根據軍事行動設置行省的,根據軍事行動的變化,元朝的行省也頻繁轉變。
一直到元中期之后,才漸漸形成比較穩(wěn)定的一中書?。ㄖ醒胝陛爡^(qū))和十個行中書省的格局,這湖廣行省,就是十中書省之一。
元朝的湖廣行省確實和“廣”搭邊,穩(wěn)定后湖廣行省其轄境大概相當于現在的湖南大部,廣西,海南全部。
貴州省大部和湖北、廣東的一部分(湖北長江以北屬于河南江北行省,廣東大部屬于江西行?。貞c東南部!
元代湖廣行省的沿革是這個樣子的: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年)置荊湖等路行中書省,因擬取鄂州而別稱鄂州行省。
至元十四年(1277年),并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,治所長沙。至元十八年(1281年),遷省治到鄂州,后改武昌路(今武漢市武昌)。
“湖廣”名稱來源是這樣的:元朝湖廣行省在宋朝行政區(qū)劃主要是荊湖南路和廣南西路,所以定省名的時候就定了“湖廣”,這個“湖廣”不僅有“湖”,的確還有“廣”。
元朝的湖廣行省非常之大(當然,江西行省和江浙行省也一樣),這其實是一種相當粗糙的劃分。
到了明朝,對元朝這種過于粗糙的行政區(qū)劃進行了細分,對于這一地區(qū)進行了調整:分長江以北、大別山、桐柏山以南的河南江北行省南部并入“湖廣”,長江不再成為行政區(qū)劃的界限。
兩廣與江西、湖南分開(元代末期,設“廣西等處行中書省”,是廣西建制“省”(明朝改布政使司)開始,而廣東則單獨設立行省(布政使司))。
同時由于廣西壯、黎、瑤三個民族反明起義猛烈,明朝皇帝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辦法,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廣西門戶欽、廉州劃歸廣東。
而調整之后的湖廣布政使司(明朝廢除了行省,布政使司成為行政區(qū)劃)幾乎就是現在湖南、湖北兩省轄境了,轄15府16州110縣,治武昌府。
雖然已經沒有了“廣”(廣西分離出去了),但“湖廣”這個名稱還是沿用了。
明朝的湖廣基本就是現在的湖南和湖北了。
也就是說,湖南和湖北就是一體了,這一直持續(xù)了兩百多年,清代早期沿襲明制,仍以布政使司為一級行政區(qū)單位。
但行省亦是官方使用的習慣性代稱,所以有了湖廣省,然而漸漸的,湖南湖北分家了,形成了今天的局面。
這是怎么回事呢?其實,想想今天湖南和湖北的情況就知道了,今天的湖南省人口近7000萬,湖北省人口近6000萬,這兩個合在一起人口獎金1.3億!
這么大體量,在一個省級行政區(qū)之內顯然不合適,所以當然要拆分!
其實早在明朝,湖廣地區(qū)過于龐大已經顯現出了一些不便,于是清朝就地洞庭湖、長江為界,將湖廣分開進行行政管理。
但是由于清代正式的行政區(qū)劃是布政使司,行省是俗稱(中期后因為巡撫轄區(qū)固定,布政使司事實上成為巡撫屬官,所以通常以有無巡撫來判斷有無“省”的建制)。
各種建制的劃分過于繁雜,所以湖南和湖北具體是什么時候分省還有爭議。
康熙三年(1664年),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分治,分湖廣右布政使駐長沙;左布政使司駐武昌,兩地事實分治。
康熙六年(1667年),湖廣右布政使司改名湖廣湖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,左布政使司改名湖廣湖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。
雍正元年(1723年),兩布政使司又改為湖南布政使司,湖北布政使司,次年,改偏沅巡撫為湖南巡撫,湖廣巡撫為湖北巡撫。湖南和湖北正式成為兩個省。
雍正二年(1724年),湖廣行省實現“南北分闈”(湖南和湖北兩地分開舉行鄉(xiāng)試,這大大解決了湖南士子在科舉制中的不利地位,因為湖廣行省的省府是武昌)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湖南學政設立后, 湖南已經具備了行使民政、財政、刑政、教育等職能的行政機構,基本上有了完整的省政,湖北一樣。
雍正七年(1729年),雍正發(fā)出關于湖廣等地官員回避的上諭:“凡江南、安慶、湖北、湖南、陜西、甘肅諸處府州縣以下官員得本省之缺, 不在本籍巡撫統轄之內者, 不必令其回避”。
這是什么意思呢?古代官員當官是有回避制度的,本省籍官員不能出任本省職務,以避免以權謀私。
但有的省很大(含湖南湖北的湖廣,含安徽江蘇的江南,含陜西甘肅的陜西)而且行政上已經事實分開,和兩個省沒有區(qū)別。
所以雍正表示這些地方不需要回避(就是湖南人可以去湖北當官),但仍沒有正式說湖南湖北正式分省,出現有其實而無其名的怪異狀況。
所以,對于湖南和湖北具體什么時候分家一直有不同意見,有康熙三年(1664年),康熙六年(1667年)和雍正年間多種說法。
不過,從官方文獻看,清前期的文件,比如康熙《湖廣通志》,康熙《大清會典》、《古今圖書集成》以及稍后的雍正《大清會典》等毫無例外,都將湖廣視為一省,湖北布政使司和湖南布政使司為其屬地。
一直到乾隆二十三年(1758)完成的《大清會典》,才稱湖廣湖北省和湖廣湖南省,但未說明兩省建置時間尚未提出建省標準,于是就出現一片爭論。
乾隆后期編的文獻對湖廣分省的時間仍然解釋不清,出現多種說法。
畢竟清朝不像現在,現在你要建個省,那能精確到某一天,省政府成立就是了,比如海南建省就是在1988年4月26日,海南省人民政府成立,清朝的行政分離是慢慢進行的。
而且由于清廷沒有明確廢除湖廣省,所以湖廣省的名稱甚至仍然保存至清代后期!
不過,不管怎么說,湖南和湖北的地方行政分開已經是不爭的事實,但是清代還有一個官職把這兩地合在一起,就是湖廣總督。
其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、糧饟兼巡撫事,正式簡稱為湖北湖南總督,其總管湖北和湖南的軍民政務。
明清時期很多歷史事件和俗語都有湖廣的地名,比如“湖廣填四川”,“湖廣熟,天下足”等。
而到了民國時期,湖廣這個名稱就正式消失了。而湖南和湖北的合稱,也統一變成了“兩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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